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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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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水体太不符合他的书写习惯,虽然干净漂亮整洁,但写的太慢,于苏亦的性格不符。

粉笔不停的在黑板上刷刷的写着,速度极快。

很快,十四行诗句就被他写完。

《我的棕榈树》这个诗歌名字,是翻译后加上去的。

一开始没有这个名字。

这首诗出自一本诗集《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直译为《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因为勃朗宁夫人写过关于一对葡萄牙爱人的抒情诗,勃朗宁很爱这诗,常把妻子叫做“我的小葡萄牙人”的缘故。

是勃朗宁夫人与勃朗宁相爱之后到之结婚之前写下的。

勃朗宁读过之后,欣喜地称之为莎士比亚以来最美的十四行诗。

一开始,勃朗宁夫人写完这些诗歌以后,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给别人看,更不要说发表,只局限于朋友之间的分享,最终,这诗集就在那年由她的朋友印行了少数本子,未标书名,然后,流传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叫十四行诗,因为这就是一种欧洲抒情诗体,跟国内的五言七言差不多。

彼特拉克、莎士比亚、普斯金等人对十四行诗的发展推动都有着重要的贡献。

前段时间,在周一良先生家中,苏亦读的最多的就是十四行诗。

十四行不多不少,合适书写。

苏亦写完,众人鼓掌。

站在旁边的李志虹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的字体。”

用过粉笔写字的人都知道,粉笔跟钢笔它不是一回事,钢笔字能写的不错的人,用粉笔写字不见得就能写好,这玩意得多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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