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存在的程度
差别者之间的差别不论是趋向于无穷大,还是趋向于无穷小,这两个方向的单调发展都会最终导致差别者之间关系变得无意义,都会导致这个体系不能存在。所以,这个模型有效的区间,即这个体系可以存在的区间是在差别者之间的差别既不是无穷大也不是无穷小这样两条边界的范围之内。
离开极限之后,差别者依赖于、相对于另一个差别者存在,处于差别中的差别者才是存在者,处于差别之中的差别者才是存在着的,存在本身是存在者之间的对立统一。
纯有和纯无的两个边界点都是不可逾越的天堑,我们这个模型有意义的区间只能位于离开这两个极限点之间的某个具体的位置上。
如果差别者或者差别向无穷小进军的过程都不是绝对线性的过程,都在将要到达纯无的交界处之前就戛然而止,那么,在到达交界点之前的区域里,存在是绝对的,因为,在这个区间里,差别者存在的绝对前提是处于差别之中,是因为有另一个使自己成为差别者的差别者存在。
如果把差别者或差别向无穷小进军的过程看作是一段过渡的区间,那么,在这个过渡过程里,“有”本身就是一个过程,“有”本身有程度可言,换言之,存在也是有程度可言的。
如果差别者或差别向无穷小进军的过程既不总是线性的也不总是非线性的,而是随着距离“拐点”不同的位置取不同的线性程度,那么,“有”或“存在”的程度和意义也就与离开交界点的“距离”相关或与趋向于极限的过程相关。
在远离极限点的领域里,“有”或“存在”被差别者之间的差别所体现,差别者之间的差别以及处在差别中的差别者都只能相对于对方存在。
日期:2010-07-02 22:37
3.2 具体存在
3.2.1 初始差别和初始差别者
如果每个元子之间的差别是相等的,元子的分布将绝对均匀,整个系统就将是静止的,是绝对平衡状态。绝对平衡的状态将导致世界只留下了唯一存在者,唯一的存在者就不是存在者,因此,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存在者。
离开这个极限,假如由于我们无法解释的原因,所有元子之间出现了至少一个元子是异于其他元子的。由于无限维的普遍联系和相关,这一点点儿处于极限状态的差别属于所有元子,属于与每一个元子间的差别,也就属于所有元子之间的差别。如果这个差别保持与所有元子的均等关系,或者所有元子互相间保持均等的关系,那它还算不上是什么差别。关键是,这个原始的差别本身还是差别者,是异于所有其他元子的、比其他元子具有更多或更少性质和特点的特殊元子,这些更多的性质和特点相对于其他所有元子来说就是新的差别形式。新的差别形式就使得这个元子不再能够与其他所有元子保持均等的关系和作用。这个元子与其他所有元子的关系方式受到了它本身初始差别形式的影响。
这样,这个初始的差别者就不能使自己的差别和自己的差别者身份直接同一,是一个不能使自己的差别和自己的差别者身份完美统一的自身差异者。
初始差别者的出现,使无限维的普遍联系模式出现了破缺,无限维的联系不再是均等的。这个破缺的形式就是初始差别者本身的差别形式。
初始差别者的初始差别形式有以下两个可能方向:
1、发生差异的维度数量。这有两个边界条件:
一是在所有维度产生差别;一是最少在一个维度里产生差异。
2、发生差异的“强度”。
所谓“强度”当然是相对程度。这也有两个边界条件:
一是无穷大;一是不等于0 的无穷小。
这四个参量限制了初始差别形式范围,初始差别的形式就是无限维出现破缺并被局部展开的最初形式。
3.2.2 具体存在的定义
对于无限维之间的绝对均匀联系来说,由于每一个联系者与任意一个联系者都直接联系、直接接触在一起,一个元子的行为就直接是另一个元子的行为,并且直接是所有元子的行为,因此这是一个没有相对者的世界,也就只能是不存在的世界。
但是,对于出现了破缺的普遍联系来说,一个元子的行为不再能够直接、立即就成为另一个元子的行为,也不会直接、立即成为所有元子的行为,这个例外的元子和与之对立的所有元子才开始成为存在者,“存在”才开始因此而有意义,这是具体存在的起点和界限。
由于初始的差别者一开始就是拥有差别形式的,是拥有两个方向差别程度的具体差别者,当这些差别开始对其他差别者发挥影响时,被影响的差别者也都开始被发展成为具体的差别者,也就都成为了具体的存在者,显然,具体的存在和具体的存在者都具有具体的差别形式。
综上,可以这样定义:
以具体的差别形式处于差别之中的差别者是具体的存在者。
而所谓“处于差别之中”也就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所以,这个定义又可以表述为:
以具体的差别形式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联系者是存在者。
显然,所谓“联系者”也就是差别者。存在就是差别形式本身,差别者就是存在者。
具体的存在,具体的“有”,是指处于不均匀普遍相关之中的一种具体的差别形式,一种不均匀的形式。
具体的存在者,具体的“有者”,是指处于不均匀普遍联系中的一种差别形式的实现者。
最初,差别形式和它的实现者是接近同一的,当差别形式逐渐积累之后,两者开始逐渐分离,成为了两种具体的存在者。
按照传统,所有的具体存在者都可以被称之为“实体”。
日期:2010-07-04 15:11
附:与海德格尔遥遥相对的另一个极端
逻辑是一种根本性的存在者,对逻辑起源的追溯实际上已经是对存在本身的追问,几乎已经要把存在当作存在者来提问了。
无疑,目前对于任何存在者的发问都只能是人提出的问题,人自己也是一种存在者,这样,人提出的问题就是世界本身的成员和内容对世界自己提出的问题。宏观上看,是世界自己的自我意识。
人是凭借自己已经拥有的提出问题的能力才向世界发问的,这种能力本身也是一种存在者。具体地说,人先天已经拥有了自己对自己存在的默认,使用这种先天的思维定势作为既定的立场,而后,站在这个立场上对存在提出问题。正如海德格尔所说的那样:“无论我们怎样讨论存在者,存在者总已经是在存在已先被领会的基础上才得到领会的。…… 只要问之所问是存在,而存在又总是意味着存在者的存在,那么,在存在问题中,被问及的东西恰就是存在者本身。”
这样,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自己问自己似乎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也是一个不必要的问题。这也许就是“逻辑起源”命题可能遭遇到的最有杀伤力的诘难。因为研究逻辑的工具也正是逻辑本身。工具自己不能修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