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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 隔海烟云——台湾所藏秘档解读 瞿秋白的《声明》与国共两党的“分家”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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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台湾中国国民党党史会藏档案

国共合作之前,国民党内即有一部分人持反对态度;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形成后,仍有一部分人继续反对。1924年8月下旬,瞿秋白有一份维护国共合作的文件,题为《候补执行委员瞿秋白对于八月十九、二十两天之中央全体会议议事录之声明》,在当时起了重要作用。这一声明,台湾李云汉教授在《容共与清党》一书中曾有所引述,其后,台湾出版的《国父年谱》、《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等书陆续引述,但均不出李著范围,使人颇感不足。1996年,我访问台湾期间,才有机会在国民党党史会藏档中得见全豹。

一场反对“共产派”的风波

中共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后,即在国民党部分组织内部建立中共“党团”。1924年上半年,国民党人陆续发现《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大会决议案及宣言》(1923年8月25日)、《青年团团刊》第七号(1924年4月1日)、《中国共产党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等文件,肯定了国民党内有中共“党团”这一事实,于是,部分反对国共合作或反对“容共”的国民党人便借此发难,要求和共产党“分立”、“分家”,从而掀起一场大波。

1924年6月18日,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张继、谢持、邓泽如向孙中山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出弹劾共产党案,指责共产党在国民党内部组织“党团”,“完全不忠实于本党”,“且其行为尤不光明”,提出非“速求根本解决不可”! 同月25日,谢持、张继等向当时担任国民党顾问的鲍罗廷提出质问:“君以共产党加入国民党,而在党内作党团活动,认为合理乎?” 7月3日,国民党中央召开执行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发表宣言,说明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表之宣言及政纲为准。“凡入党者,如具有革命决心及信仰三民主义之诚意者,不问其从前属于何派,均照党员待遇,有违背大会宣言及政纲者,均得以党之纪律绳之” 。同时并决定,在短期内召开全体会讨论,并呈请孙中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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