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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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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7-1-30 08:11:26

回到家,吃过饭,打开电脑。直接晕掉。

我先承认错误,如果是因为昨天我对首长表示了不满,承蒙此处网管或是上天厚爱,造成了今天的局面,那么我万分的表示抱歉。以后看来我还是少煽动为好。

有些时候,生活里的确会碰到有些搞笑的事情,就比如我昨晚喊了句水水水,今天果然就水漫金山了。实在汗!……

其实,这样的事情只是一种巧合,但每每发生时却总会让人昏厥。记得前两年,有个周末,我骑自行车出去锻炼身体。听着耳机,MP3放着麦当娜的那首很老的歌,like a virgin,汗流浃背中,我也扯着嗓子跟着嚎了一句(只一句),但是我随口改了歌词,我嚎道,“Give me a virgin……”(当时是春天)。话音未落,前方拐角跑出一男子,和我一样也是周末上午出来锻炼的。这哥们儿跑步。其实本也正常,只是,此兄身上一件圆领体恤实在是很酷,黑色的质地,再平常不过,但是印了几个字,“I日期:2007-1-30 12:01:20

本来是去睡觉了,但是想了想觉得自己似乎过分,起来再道个歉。我只是纯粹个人建议而已。就像上面有位朋友说的,对于这个帖子,我实在是倾注了自己很多的感情在里面。从最初难过着回忆过去,在键盘的噼啪中勾画她的身影,到后来万分感谢上苍的眷顾让她重新回到身边。记得那晚在车上,看着她流着眼泪,把她紧紧的抱在怀里,那个时候,我的确想过,不管以后怎样,我想我这一生都会记得自己曾经在这里写过这些东西,曾经经历过这样的生活。当时,这一切在我眼里,真的像个神话。以致于,到了现在,虽然很多人,包括她都建议我适可而止。但是,我仍是下意识的回到这里吁吁叨叨。且不说,这些粗浅的文字在我眼中也算的上一个小小的achievement,单只是其中的感情就让我依依不舍。另外,我似乎也有些迷信,她的回来表面上似与这贴无关,但我对她的主动,也的确和这里某位朋友的劝导分不开,所以,我至少是现在不想停下来,不想关了这贴,很怕一切消极的举动会让她又从我身边消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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