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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10-17 18:00:53
这个事我一直没说,那合同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
今天凌晨,他找人把那个JP的小雅带到出市的一个没人经过的地方给轮奸了,当时我就在车里看着,如果不签我会被推下车,跟她的命运一样,但以小雅的人品和性格我丝毫不会怀疑她肯定要告我。
他疯了没有道理可讲,今天做的事哪件哪件都不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对一个流产还没到一个月的女人,流的是他的孩子拳打脚踢,直接赶出门。我能走的了吗?
这一切的一切也无非是想告诉我,他不是不打女人,只要是他恨的人讨厌的人,不管什么方法都得让对方不会好过。
就这一样一个疯子,我当时选择不顾一切走,后果我能担起吗?
日的,我现在想起来还头疼,经历这些我还能活着,有条理的去分析,真他妈一个牛人
日期:2010-10-17 18:04:37
已经到这地步了,我惟一庆幸的是,就算他前段时间再怎么闹怎么折腾,我没走,没说铁了心的不回头,非要一门心思离开。不然后果是什么?法律有用吗?能保护我吗?不能,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是因为这路是我自己选的,有了今天这个结果我自己都对我自己说活该,你自己抗着,有招就去想,没招就去死,抱怨什么抱怨,有病啊!
现在这个德性了,已经这样了,我不能跨,也不能退,不继续走我还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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