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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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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已经坐在床头的桌子前,他不想开电脑。他知道按照程序,自杀前要写一封遗书,最好像样一点,这样的话整个过程才显得完整,当初生下来剪断脐带,死之前当然要留下遗书。他想,像样一点的遗书应该用笔写比较郑重,电脑打出来的显得不太严肃。而且他又没有印刷机,那还要把遗书存到优盘里拿到楼下打印店里去打印,A4纸,五毛钱一张。还是用笔和纸写,最后在落款处蘸点口水打上指模,这样的遗书才算正规能够得到世俗社会的认可。这些还是后话,现在要找到笔和纸再说,而且他有很严重的提笔忘字的症状,他担心在纸上会写出什么错别字来,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纸是有的,几年前公司发的笔记本还没写完,应该说基本没写上几个字,他在靠墙的那个柜子中间那个抽屉里找到那个笔记本,是黑塑料皮的,它的中间扣着皮带,要把“皮带”打开才能翻看里面,里面真是崭新,扉页上也没谁题一行字,写一句“我一无所知”,翻开里面也是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真干净,甚至页缝里也看不出一个字来,他记得在最后一页抄了一句歌词的,“我独自走过你身旁”还是“我们走在大路上”,可是翻到最后一页,也是什么都没有干净得很。那就是另外一个笔记本了,不是这一个。

那么,遗书是直接写在第一页上面,还是撕一张纸下来写在撕下的这张纸上?应该撕下一张来,写好了用一块公园捡来的石头压上,放在书桌的左上角,旁边放上一个茶杯,更能衬托出一些气氛。小黄心里已经有了若干个主意,那么纸的事暂告一段落,但是笔,他都记不起上一次提笔忘字是什么时候了,抽屉里是没有笔的,客厅的电视机上不知道谁放了一支铅笔,但是铅笔显然不行。铅笔太小,毛笔太正经。钢笔好多年没用过了,黑色圆珠笔正好。他叹息一声,又坐回床头书桌前。他环视一下屋子,书桌、柜子、墙、衣柜、箱子。刮胡刀和刮胡泡沫充电器都在,圆珠笔实在是没有,只能下楼去买了,该不该顺便吃一个晚饭呢?小黄想。他打开窗子希望能吹进来一些风,窗子外面半天没有动静,对面楼顶还是空空一片什么也没有,应该下楼去。出了巷子,过马路再往前走,再进巷子有一所小学,铁门应该关了,孩子们早就放了学,现在教育部给他们减负功课应该少了很多,每天不超过十五分钟的家庭作业,他们放学后都爱买一根煮火腿肠叼在嘴里活蹦乱跳地吃着把学校门口的小吃摊挤成一锅粥,可是他们现在更爱吃薯片,小学门口东边(巷子右边)有一个文具店。晚上车不多,餐馆灯火通明,烧烤的卖臭豆腐的炒饭的现在最忙。小黄虽然想到了楼下面的情况,回忆起来历历在目,那些都是他一贯熟知的,但他还没有决定马上挪一下腿。去买一支笔,有时候竟成了一件沉重的事。如果是去吃晚饭顺便买一支笔也许就不那么沉重了。他又想。但是实在没有半点食欲,吃东西成了一件最没味道的事。那个文具店叫什么,珍珍文具店还是学子文具。为了一支黑色的圆珠笔他还是得下楼跑一趟,虽然有点勉为其难,但是走出去也许情况会好点,不会这么疲倦,买一支笔,付钱走人。他就可以略带兴奋地握着这支笔,在撕下来的那张纸上写下“亲爱的爸爸妈妈”了。想到这里,他右腿往外挪一点,作为支撑脚,然后就站了起来,他准备下楼了。他的脚已经走到了房间门口,他开始盘算遗书的内容,虽然那支笔还没有握到手里,但是那种急于抒发内心感受的冲动已经在开门的那一瞬间真实地来到了小黄脑海里,他越发期望早拿到笔,开始他的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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