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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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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4 18:53:00

老狐狸被判了一个月,但是,他们根本就没打算按规定放了他,因为留着他还有用处。

战争年代,很多犯人被执行死刑后,无人认领,或者不敢认领,害怕惹上麻烦。但是,死尸不能一直扔在那里,几天就会发臭,需要有人拉出去埋掉。

这会,牢里正缺这么个人手,雇人要花钱,犯人是免费用的。

由于老狐狸是盗墓贼,必定是跟尸体打交道,所以,干这活适合。

其实,职业盗墓贼多半对尸体是很尊敬,能不碰尽量不碰。不过,遇上刚下葬的美女,好色的家伙就会不敬,老狐狸曾经干过一次这种龌龊事。

执行死刑的时候,原本都是要对死囚近距离补一枪,怕一枪打不死或者有人装死。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诈尸,是最麻烦。

说来也奇怪,那天,几个丨警丨察急着去赌钱,一顿噼里啪啦后,就下班走人,留下一堆死尸。值班的狱警出于好心,让老狐狸吃过晚饭后去收尸。一是干活有力气,毕竟收尸是体力活。二是免得收尸回来吃不下。

这次处决了十余人,多数是共党。这些死尸不仅恶心,而且吓人。他们横七竖八地倒着,有女有男,都是睁着眼睛,死不瞑目,表情狰狞。

老狐狸小心翼翼一个一个先推了推,试探他们是否有反应,防止没有被打死的或者诈尸。没有被打死的人为了逃跑,肯定会先杀了他。至于诈尸,他见过,倒是没有太大的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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