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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0-09 20:26:07
第五节 临危受命
最近我比较烦,而且不是一般的烦!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家大型的水利工程公司,主要是承包一些大型水利工程的施工,像水库建设,河道清理等等,虽然也有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资质,但却不是强项,这次公司的老总也就是艾超的哥哥艾克不知发了什么神经,居然挖空心思,投机钻营承包了一个高档生活小区的建筑施工工程,说要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形象。思路没有错,错误的是根本没有考虑到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管理经验,民用工程和水利工程管理起来根本不是一回事,从一开始合同谈判就中了房地产开发商的一个圈套。
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对艾总说:把原居民区的拆迁工程也承包给你们吧。
艾总答应了,而且答应的很爽快,一百五十万元的拆迁合同额啊,也就是把房子推倒,建筑垃圾运出去就行。
合同签订了,拆迁合同金额(含拆迁协调费)一百五十万元整,后面还有一条:拆迁过程中与原居民间发生的矛盾由施工方负责协调处理。
等组建的项目部进入现场,准备开始拆迁时,大家全都傻眼了!
当地的居民拒绝搬迁,驱散了进场的施工人员,围攻了项目部,项目部找房产开发商协商,开发商那边回复合同上写的很清楚,与原居民间发生的矛盾由你方负责协调处理。并且强调拆迁工期不能改变,逾期就按合同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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