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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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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一日,正值华夏镇有大集,做买做卖的,担担的,挑挑的,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有一老妪年近六旬,也正好过来赶集。想当年这位老人也算是识文断字的人,怎奈家道败落,丈夫五年前早逝,儿女又不知生死,所以五年来老人家都是亲自进城买东西。这时,原本晴空碧日的天不知怎地零零星星下起雨来,老人家赶紧往回走。她住在离这儿五十几里路的乡下,一个叫东方村的地方。她带着在集上买的一些油盐酱醋类的生活用品急急忙忙往回赶,怎奈这雨越下越大,正巧路边有一个残破的庙宇,她赶紧走入避雨。

当她走入大殿之后才注意到,这是一个供奉女娲娘娘的庙宇。这里的人不知何处去了,到处的灰都很厚,给人一种十分破败潦倒的感觉。这时从香案那儿传来一阵婴儿的哭声。老人循声走去,到了近前,但见一个小被里有一个小男婴。这个小孩长得真是眉清目秀,十分可爱。“谁这么粗心把孩子扔这儿就忘了?”老人嘟嚷着,她下意识地打开小被,看见里边有一封信和一块玉。

信上写道:“本人是华夏镇中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由于父母包办婚姻,自己不能和中意的人在一起,年前,一日与他月下约会,不经意间就有了这个孩子,自觉无颜面对家人,更不想与不中意的人在一起,故而借此大集(大吉)之日,将孩儿放于女娲娘娘的面前,请好心之人能收留。孩子的生日是去年冬月初八。身边这块玉是孩子出生那天,我醒来时就挂在孩子胸前的,而生产时并没有见到,肯定是希罕之物,也许这孩子有些来历,但愿他能身体康健、遇难呈祥。在此留下一些金银细软之物以供孩儿成长。我写罢此信也许就会投河自尽。不管怎样只要孩子能找到一个好人家,我就死也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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