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正文 第808节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日期:2018-09-13 08:12:24

离婚后探视权的执行

探视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方式,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怎么执行?请看一则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许某与被告阮某于2012年5月登记结婚,2013年3月生育一女。2015年9月,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约定如下:“子女的抚养:1、婚生女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2、女方具有和具备其探视权直至其年满18周岁,双方约定周一至周五工作日随男方生活,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由女方带领随女方生活。”

离婚后,女儿一直随男方阮某生活。自2016年2月起,阮某认为女儿多次生病均是由于女方许某接走后照顾不周所致,于是不再协助许某接走孩子,许某每次均是短暂看望女儿,双方曾因探视问题产生冲突,作报警处理。2017年8月,许某以探视受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本案讼争。经调解不成,法院判决原告许某自本判决生效后,每星期六下午可在被告阮某或其家人陪同下探望女儿四小时,阮某应予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知,探视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依法享有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