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正文 第756节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日期:2018-05-24 06:38:04

我爱狐狸皮大氅

手机短信、录音、电子邮件、网页证据举证攻略(附:最高院解析录音取证技巧)

来源|转载自 法律讲堂 中国律师商学院

在当今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交流中,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早已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可一旦涉及纠纷,这些内容能成为诉讼证据吗?

2015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新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

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以手机短信为例,其作为证据使用,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一、手机短信

1、手机短信如何在法庭上出示?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ziyungo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