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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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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5-24 17:25:13

065

接着朝廷的公卿就庾纯没有供养老父的问题展开讨论。齐王司马攸等人认为,判断这类事一定要依据礼、律。按制年纪八十岁的,儿子之中有一人不能从政,九十岁的,全家都不能从政。新的律令也是这样规定的。现在庾纯之父有八十一岁,六个儿子中有三个儿子在家,其父供养不缺,庾纯没有回家侍奉父亲,没有违背礼、律的要求。司徒石苞认为:“纯荣官忘亲,恶闻格言,不忠不孝,宜除名削爵土。”司徒西曹掾刘斌则认为,忠孝难于两全,“若孝必专心于色养,则明君不得而臣;忠必不顾其亲,则父母不得而子也”,所以才要“在朝则从君之命,在家则随父之制”,而且庾纯兄庾峻因父亲年迈而请求回去。庾峻如果回去,庾纯没有不回去的情势,庾峻如果不能回去,那庾纯也没有回去的道理。而且刘斌还举了辽东太守孙和和广汉太守邓良(蜀汉车骑将军邓芝之子)的例子,他们都有老母在堂,而且邓良也没有兄弟,想要回来侍奉母亲也没被批准。而且庾纯近为京尹,父亲就在治下,经常有机会回去定省。如果单以礼法予以贬黜,那不是很恰当。

庾纯的部下河南尹功曹庞札等人也上表为庾纯开脱,司马炎又下诏为此事作一了结:“自中世以来,多为贵重顺意,贱者生情,故令释之(西汉廷尉张释之,史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定国(西汉丞相、廷尉于定国,史称“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得扬名于前世。今议责庾纯,不惟温克,醉酒沈湎,此责人以齐圣也。疑贾公亦醉,若其不醉,终不于百客之中责以不去官供养也。大晋依圣人典礼,制臣子出处之宜,若有八十,皆当归养,亦不独纯也。古人云:‘由醉之言,俾出童羖。’明不责醉,恐失度也。所以免纯者,当为将来之醉戒耳。”并且肯定了司马攸和刘斌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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