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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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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胖子大名王庞。因为长得比一般人胖点儿,又因为名字里有个“庞”,就被魏申申昵称成了胖子。人常把婚姻比喻作鞋,别人看着好看,自己穿着舒服,是最好的鞋。魏申申的“鞋”就达到了这个标准。

头一次见胖子时他们还没有结婚,申申为我们双方介绍:“韩琳,我朋友。王庞,我朋友。”

我握了胖子伸过来的手,那手倒不怎么肉,然后微微仰起脸看着他道:“歌剧院的?”他是哪的我当然知道,为的是找点话说。

“男一号!”申申抢答。

“你们歌剧院多少人啊?”

“五百来人。”胖子答。

“这么多!”我们团人还不到一百。

“真正能干活的,顶多二百五。”

“那二百五呢,闲着?”

“闲不着——那二百五骂干活的这二百五。”

我笑得弯下了腰去,申申不笑,光顾自豪了,眼睛盯着她的胖子,满脸放光。

申申是我们剧团外形条件最好的演员,胖子与歌剧院的男女众胖子比起来,也得算是身材姣好,要是他们俩上街,那就是街头一景,都高高大大,都气质文艺,犹如太阳和月亮同时出场,令人目眩;要是他们俩在家,那十四平米的小窠就是一个容器,专盛甜蜜。时常,星期天的二人早餐会延至成午餐,晚餐,饭菜飘香笑语绵绵,边说边吃边吃边说,物质和精神并驾齐驱。所以申申对我说,我要是你,一天也活不下去。所以她要不断地给我介绍对象:带孩子的单身父亲,比我小六岁的未婚硕士,快退休了的中老年鳏夫……通常,从人们给女人介绍的男人类型大致能看出这个女人在人们眼中的价值,但这条规则不适于申申,她是个规则之外的人,做事基本不走脑子,全凭情绪,想起一出是一出。所以,不管她给我介绍什么样的人,我都不沮丧,不兴奋,宠辱不惊,或者说,无动于衷。并且,也不去见。被逼不过见过二至三个,都是一面之后就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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