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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 移居二首(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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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过门更相呼,有酒斟酌之。农务各自归,闲暇辄相思。相思则披衣,言笑无厌时。此理将不胜?无为忽去兹。衣食当须纪,力耕不吾欺。

赏析

前人评陶,统归于平淡,又谓“凡作清淡古诗,须有沉至之语,朴实之理,以为文骨,乃可不朽”(施补华《岘佣说诗》)。陶渊明生于玄言诗盛行百年之久的东晋时代,“理过其辞,淡乎寡味”乃诗坛风尚,故以理为骨,臻于平淡皆不为难,其可贵处倒在淡而不枯,质而实绮,能在真率旷达的情意中化入渊深朴茂的哲理,从田园耕凿的忧勤里讨出人生天然的乐趣。试读陶诗《移居》其二,即可知此意。

陶渊明于义熙元年弃彭泽令返回柴桑里,四年后旧宅遇火。义熙七年迁至南里之南村,是年四十七岁。《移居》作于搬家后不久,诗共二首,均写与南村邻人交往过从之乐,又各有侧重。其一谓新居虽然破旧低矮,但南村多有心地淡泊之人,因此颇以能和他们共度晨夕、谈古论今为乐。其二写移居之后,与邻人融洽相处,忙时各纪衣食,勤力耕作,闲时随意来往、言笑无厌的兴味。全诗以自在之笔写自得之乐,将日常生活中邻里过从的琐碎情事串成一片行云流水。首二句“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暗承第一首结尾“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而来,篇断意连,接得巧妙自然。此处以“春秋”二字发端,概括全篇,说明诗中所叙并非“发真趣于偶而”(谢榛《四溟诗话》),而是一年四季生活中常有的乐趣。每遇风和日丽的春天或天高云淡的秋日,登高赋诗,一快胸襟,历来为文人引为风雅胜事。对陶渊明来说,在柴桑火灾之后,新迁南村,有此登临胜地,更觉欣慰自得。登高不仅是在春秋佳日,还必须是在农务暇日,春种秋获,正是大忙季节,忙里偷闲,登高赋诗,个中趣味决非整天优哉游哉的士大夫所能领略,何况还有同村的“素心人”可与共赏新诗呢?所以士大夫常有的雅兴,在此诗中便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两句用意颇深却如不经意道出,虽无一字刻画景物,而风光之清靡高爽,足堪玩赏,诗人之神情超旷,也如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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